12月15日晚,任丘市公安局永丰路交警中队和石门桥交警中队联合在任丘市燕山南道设卡打击三驾违法行为。22时30分许,一辆白色吉利牌小型客车正在驶向卡点,民警看到后上前示意停车,没想到司机看到交警后迅速改道驾车逃跑,但是因慌不择路,竟把车开进了卡点附近的永丰路交警中队大院。
尾随而进的几位民警在寻找司机的时候,一名女子站了出来,说:“我开的车。”但是在民警指向大院监控摄像头的那一刻,一位男子只能从一个角落里走出来承认了自己是司机。经询问,司机赵某某,男,38岁,籍贯四川省宣汉县,现住址任丘市刘庄工业区。系统信息显示,赵某某2018年2月份曾在辛集市因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已经记满12分。
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赵某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3毫克,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立即叫来医务人员对其进行了抽血采样。12月17日上午,血样已送往沧州鉴定中心进行检测。
赵某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和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两项违法,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