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晚21时许,机动执勤一大队在人民路与刘河线设卡治理交通违法行为,一辆黑色轿车在驶近治理点时突然停车,随即司机与副驾驶人员互换位置,来了个“偷梁换柱”,被执勤民警发现。民警立即上前将驾驶人高某当场控制,并对其进行了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高某体内酒精含量21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
起初,高某的妻子一口咬定全程自己开车,民警将违法事实证据摆在面前时,夫妻俩才交代了实情。原来,当晚高某在家中聚餐时喝了些许白酒,这时女儿突然打来电话称返校时忘记带书,沾了酒的高某顾不上那么多,立即带上妻子赶往学校。途中本想让妻子开车,考虑到妻子驾驶技术不娴熟,加之夜间路况复杂,便自己开车。当遇上盘查,情急之中与妻子互换位置,本以为可以蒙混过关,没想到还被查。
为不耽误孩子用书,民警依法暂扣车辆,作出处罚的同时,安排警车带上高某的妻子,将书送到了学校。高某及其妻子对民警深表感谢。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于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半年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