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通讯员 苗文金 董帅)2024年11月10日晚,邯郸市交巡警支队机动执勤一大队四中队在人民路与赵王大街交叉口东500米处设立酒醉驾治理点,21时45分左右,一辆牌号为冀DD***59小型新能源汽车缓缓驶入治理区域,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时,对方却面露难色,无法提供有效证件。
民警通过查询得知驾驶人姓李,曾因醉酒驾车被吊销驾驶证,属于典型的“失驾”人员。面对民警的询问,李某称,他所驾驶的车辆是公司的车,自己仅开两步远的距离。在确认李某存在未取得驾驶证驾驶第二类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后,执勤民警立即对其进行了普法教育,告知其无证驾驶的严重性和可能带来的后果。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李某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并扣留驾驶的机动车的处罚。目前案件正在做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