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本网记者)“不交钱今天就是走不了!”5月20日,网友王先生向长城网“问政河北”平台投诉,称在石家庄市新华区坤桥街上的交通事故定点停车场取车,被要求交纳400元拖车费后,才能放行。
石家庄市新华区坤桥街上的交通事故定点停车场。 网友供图
记者了解到,5月19日,王先生在开车行驶途中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新华区交警大队事故科到场后告诉王先生,事故车辆需要拖到交通事故定点停车场,明天办理完手续,走完流程才能取车。
王先生说:“5月20日上午10点,我办理完手续拿着提车单去交通事故定点停车场取车,却被门卫告知需要先支付拖车费400元(机动车300元,电动车100元)才能把车开走。”
王先生注意到停车场四周并没有任何收费提示,而且按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门卫的态度非常蛮横,我问他有没有收费依据或者相关规定,能否开发票时,门卫告诉我没有依据也没有发票,领导要求他怎么收就怎么收,如果不交400元的拖车费,今天车开不走,还说我们愿意找谁就找谁!”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石家庄新华区交警大队工作人员,“拖车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收取400元拖车费用更是不合理的”,因拖车是由事故中队来负责,交警大队工作人员表示,需要与事故中队沟通一下具体情况。
20日上午11点15分,停车场的一位管理人员来到现场,他告诉王先生交警大队的警车拖来的不用缴费,但是需要王先生自己去核实车是由交警大队警车拖来的还是停车场的拖车拖来的。
王先生致电事故科,经事故科工作人员查询后得知拖车是由交警大队的警车拖来的,并明确表示拖车不收任何费用。而停车场管理人员接过电话后并不相信,王先生依然无法提车走人。
随后,王先生多方联系,终于联系到了停车场的老板,12点15分,经停车场老板跟停车场管理人员沟通后,王先生终于将车提走。 “没想到简单的提车流程浪费了半天的时间,最后还要停车场老板发话才放行,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制止这种乱收费的行为!”王先生无奈地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