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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起,河北石家庄全面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 长城网  郭洪杰
2021-09-22 13: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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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讯(记者 郭洪杰)记者从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获悉,自9月22日起,石家庄市将通过宣传教育、警示曝光和常态管理三个步骤,全面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

  9月18日,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电动车规范管理的决定》,《决定》发布后,市交管局第一时间成立了电动车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组织协调、统筹推进、指导落实电动车治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石家庄交警正在对电动自行车进行专项整治。

  据介绍,此次整治的重点是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驾驶非法改装、拼装或者加装车篷、挡风罩、支架等影响通行安全装置车辆;超速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驶入机动车道、城市快速路,在人行道、斑马线骑行;醉酒驾驶;牵引动物、手持物品或者浏览电子设备驾驶;违反规定载人、载物;在统一施划的停车区域之外停放车辆,占用盲道、人行道;其他影响安全驾驶、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

  此次行动,石家庄交管部门将加大对无牌无证、闯禁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查严处力度,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和交警执法活动开展现场直播,在教育处罚违法骑乘人员的同时,将违法人员信息抄告所在单位、行业主管部门。

石家庄交警正在对电动自行车进行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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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动车分类

  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电驱动功能,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的两轮自行车,按照非机动车相关法律法规管理

  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分别是指最高设计车速大于25km/h且不大于50km/h,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的机动车,按照机动车相关法律法规管理。

  我国对机动车实行《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合法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须是列入《公告》企业生产的产品。不具有摩托车生产资质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违规生产的、超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未通过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属于超标电动自行车。

关键词:河北,交通,石家庄,交警,电动自行车责任编辑:郭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