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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公示第三批机动车停车场40个

来源: 长城网  郭洪杰
2021-11-09 10:4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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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郭洪杰 通讯员 郭俊岭)11月9日,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再次对40个机动车停车场6804个泊位,予以备案公示。

  据了解,《石家庄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已正式施行半个多月时间,石家庄市已有218个机动车停车场,共25778个泊位依法进行了备案公示。当前,停车场备案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中。

  请广大群众在做好各项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多多关注规范停车场管理工作,需要停车场备案的经营单位可拨打下列电话与民警提前沟通预约,办理备案。

  桥西交警大队85858455

  新华交警大队85858481

  长安交警大队:85858684

  裕华交警大队:85858553

  高新区交警:85858580

  循环化工园区交警大队:85858879

  在备案工作中,如您发现有推诿、工作不负责任乃至故意刁难办事群众的,可将有关证据在石家庄公安交警微信号——规范停车市民服务平台——投诉板块,留言投诉。

  【相关解读】

  1、备案需要谁来办理?

  答:停车场经营单位营业执照登记的法人代表要持相关手续材料到辖区交警大队办理。

  2、备案当事人无法前来怎么办?

  答:如果上述备案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前来,可以签署书面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

  3、备案前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答: 一、身份证明材料:备案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人要持本人原件复印件及备案当事人原件、复印件;

  二、相关手续材料:经营性停车场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者要与营业执照登记名称一致);合法使用场地的资料(权属证明:土地证明,如存在租赁关系,合同需在有效期内;规划配建的停车场应提供总平面图,以及其他权属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请提前准备好原件及复印件。

  三、其他资料。机动车停车场备案信息表(关注“石家庄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号”,—微警务—“交管便民一网通”,即可下载表格电子版);以及备案工作需要的其他辅助材料等。

关键词:河北,交通,石家庄,交警责任编辑:郭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