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通讯员 苗文金 孟艳青)2月24日孙某驾驶冀D号小型轿车,沿临漳县辖区道路邺都大街由北向南行至洛村路口时,与由西向北转弯的王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的无号牌电动三轮车(车上载着李某)相撞,造成王某、李某二人不同程度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孙某驾驶未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对道路情况观察不够,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承担此事故的同等责任。
关键词:河北,交通,邯郸,交巡警责任编辑:郭洪杰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通讯员 苗文金 孟艳青)2月24日孙某驾驶冀D号小型轿车,沿临漳县辖区道路邺都大街由北向南行至洛村路口时,与由西向北转弯的王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的无号牌电动三轮车(车上载着李某)相撞,造成王某、李某二人不同程度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孙某驾驶未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对道路情况观察不够,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承担此事故的同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