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通讯员 苗文金 赵亚南)3月4日21时20分许,邯郸市交巡警支队机动执勤一大队在新兴大街与果园路口设卡开展酒驾夜查行动时,一辆黑色轿车在驶近治理点时突然调头拐入附近的停车场内。执勤民警发现异样后迅速上前例行检查。检查中,民警发现驾驶人满身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2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民警询问其是否有过酒驾记录时,驾驶人回答称,没有。民警对其驾驶证进行核实时,却发现该驾驶人刘某曾于2014年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查处,时隔八年,再次饮酒驾车被查,这次属“二次酒驾”。
刘某称,其当晚和朋友吃饭,一时兴起就喝了几杯,随后侥幸开车回家,不料被查。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人刘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被处罚款1000元、10日以下拘留、吊销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驾驶证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