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通讯员 苗文金)近日,邯郸市交巡警支队规范保障大队在东环路与和平路交叉口开展酒驾治理时,发现距离200米处有一辆车停在道路上,见状交巡警立即上前查看,并询问驾驶人夏某为何将车辆停在此处,驾驶人夏某称是为了寻找厕所。
现场交巡警让其进行快速吹气检测,显示有酒精后。现场交巡警再次询问夏某是否喝酒,可夏某称没有喝酒,只是来找厕所的。后对其进行再次询问,夏某才称昨天晚上喝了啤酒,后经进一步的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33mg/100ml,该数值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人夏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