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通讯员 苗文金)11月14日20时07分许,邯郸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邱县大队古城营中队开展冬季整治统一行动中,在路庄村口发现一辆形迹可疑的小型汽车驶来,驾驶人发现前方民警例行检查,立即把车停到路边试图逃跑,结果被执勤民警拦截,经对驾驶人董某现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8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经了解,董某去参加聚餐,一时尽兴喝了几杯,朋友提醒其叫代驾,董某不愿“破费”,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谁料被民警逮了个正着。董某对自己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后悔不已。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董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暂扣驾驶证6个月、1000元罚款、一次性记12分的处罚。
邯郸交巡警温馨提示:开车滴酒不沾,出行一路平安。酒后驾驶,在酒驾麻痹作用下,驾驶人对外界的反应能力及控制能力下降,反应迟钝,操作能力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其处置能力将大大降低,加大了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一定要坚守“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底线,喝酒前,交出车钥匙,自觉抵制酒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