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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责令退赔和没收违法所得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释义》  
2024-01-12 18: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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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责令退赔

  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条修改明确了“退赔”的优先顺位,界定了“违法所得”(但允许例外),这些都是重大修改,也都更贴近真实生活世界。

  责令退赔实为责令改正,不是行政处罚。责令退赔涉及行政与民事法律规范的竞合,在清偿顺位上,民事债权具有优先性。

  (一)行政机关是否有义务责令退赔

  有观点认为,本条第二款只是确定了行政机关在计算违法所得时,要“应当退赔的数额”,并不是给行政机关增加责令的义务。本书认为,从本条的结构来看,本条第一款确定了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第二款应为第一款的特别条款。从退赔的标的来看,退赔的是他人的合法财产,从这个意义上,对于违法行为人来讲,也是改正违法行为,即返还没有法律和合同上原因的不当得利。究其实质,责令退赔实为责令返还不当得利。行政机关在适用时,应当考量《民法典》有关条款。

  (二)违法所得的性质为不当得利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第九百八十八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三)债务清偿顺序

  本条确定的原则很明确:先行责令退赔,然后没收。

  对比民事法律,本条比民事法律规定更为彻底,不论行为人财产是否足以支付,都需要先行退赔,体现出对第三人利益的充分保障。《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证券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违法所得,违法行为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对比刑事法律,《刑法》对违法所得有追缴和责令退赔两种处理方式,规定比较原则。《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十三条,被执行人在执行中同时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按照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疗费用、退赔被害人的损失、其他民事债务、罚金、没收财产的顺序执行,债权人对执行标的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其主张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疗费用受偿后,予以支持。

  (四)行政机关如何责令退赔

  行政机关介入民事纠纷是有限度的。法律关系清楚明确的,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当事人退赔,这样符合效率原则,也有利于整个社会迅速回归正常秩序;反之,法律关系模糊的,应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在没有受害人或者无法确定受害人时,行政机关可以依法予以没收。在没收后查明受害人的,可以退赔受害人。《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已纳入罚没仓库保管的物品,依法应当退还的,由执法机关、政府公物仓办理退还手续。”

  无论如何,有一条是行政机关能做到的,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抄送被侵害人,使其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的情况。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人民警察应当向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出示工作证件,并填写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有被侵害人的,并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二、没收违法所得

  本条第二款“没收违法所得”有限度的普遍授权条款,性质为漏洞补充。实践中,有些单行法只规定了罚款等,但没有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形成了制度漏洞。因此,本次修改统一设定了没收违法所得,目的是补充法律漏洞。单行法规定没收违法所得的,应当先适用单行法,单行法没有规定的,再适用本法,但是应遵从目的限制,行政违法行为与违法所得没有因果关系的,不应予以没收违法所得。如,在没有备案时,应慎用没收违法所得。

  本次修订生效后,行政机关普遍获得了没收违法所得的职权,虽然规章设定行政处罚的范围不包括没收违法所得,但是规章可以具体规定违法所得。由于本条的普遍授权规定并不具体,如何确定没收违法所得的范围、起止期限等尚需要结合具体情况予以确定,规章细化规定没收违法所得的必要性很大。

  本条规定违法所得为“款项”,即货币。在解释上,如果是易物交易,则应当认定其也属于违法所得。关于违法所得的界定等问题,请结合本书第九条理解。

关键词:河北交通,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释义,责任编辑:杨子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