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通讯员 苗文金 孟艳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是平安出行的基本常识。可是总有一些人心存侥幸,在违法的边缘疯狂试探。日前,邯郸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临漳县大队民警成功查获并严惩一名醉酒驾车、拒不配合执法的驾驶人。
当日,临漳大队民警在执勤检查时,一名驾驶人表现异常,引起执勤民警的警觉。该驾驶人不仅拒不配合酒精检测,还试图逃脱。民警为保护驾驶人的安全对其采取了强制约束措施,并将其带到医院进行抽血检测。在前往医院的路上,驾驶人威胁民警,声称“我要跳车,我想死,我喝酒开车给你们个钱就行了吧”。驾驶人在受到民警严厉批评教育后,接受了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2mg/100ml。
经抽血检测,驾驶人赵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3.37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赵某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同时赵某还将面临刑事处罚。目前,赵某已被移交相关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