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通讯员 苗文金 曹国庆)8月7日,邯郸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机动二大队在邯临与正肥线交叉口附近路段开展酒醉驾治理工作,在一小时内查获一起酒驾,一起醉驾。7时20分许,民警对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车牌号为冀DBXXX0的白色捷达牌小型客车进行常规检查,经快速酒精检测,显示驾驶人张某体内含有酒精。遂让其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测。民警询问张某昨天是否喝酒,张某应了声,民警随后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张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3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张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8时29分许,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车牌号为冀DEXXX8的白色江铃牌小型客车行驶至检测点,民警对该车进行常规检查时,发现驾驶人赵某广身上有酒味,有酒后驾驶嫌疑。民警询问赵某是否喝酒,赵某称没有,民警让赵某下车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9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经血液检测数值为92.82mg/100ml,确认赵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赵某因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案件正在做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