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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出台推动全省交通运输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意见

来源: 长城网  庞晓菲
2019-03-11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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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讯(记者庞晓菲 通讯员徐新蔚)近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科技厅出台《关于推动全省交通运输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由三部分组成,即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总体要求涉及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3个方面;重点任务涉及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科技创新平台布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打造智能交通创新高地、统筹重大科技研发与应用和推进示范工程建设7个方面;保障措施涉及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金保障、严格动态考核和营造良好环境4个方面。

  《意见》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科研平台布局、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和资金保障方面均提出了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举措。

  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方面,《意见》提出,要转变政府职能,科技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布局、评估、监管和服务,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

  针对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不强的问题,《意见》提出,要大力培育科技型企业,支持其开放配置创新资源,牵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实施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支持企业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鼓励企业联合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共建研发机构,加快建设企业研究院,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创建国家重点实验室。

  针对科研平台布局不完善、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意见》提出,要加快完善科技创新平台布局,组织实施科技创新平台倍增计划,积极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开展合作,探索建立雄安智能交通研发机构,吸引知名企业或科研机构在雄安设立研发中心,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设新型研发机构。

  为有效解决科技成果转化不畅的问题,在强化科技成果激励方面,《意见》提出,鼓励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激励制度,允许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实现盈利后,连续三至五年每年提取当年不高于百分之三十的转化利润,用于奖励核心研发人员、团队成员及有重大贡献的科技管理人员。

  针对基础设施建设与养护工程科研资金没有保障和科技体制改革后取消政府各部门科技专项资金、交通运输企业科技投入不足等问题,《意见》提出,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交通运输科技投入体系,发挥政府资金投入的引导与支持作用,鼓励企业成为科技创新的投入主体,引导企业建立“科技发展基金”,撬动社会资本投入交通运输科技创新,从河北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养护工程专项资金中安排适当比例资金用于科技攻关和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推广应用。

关键词:河北,交通频道,科技创新,智能交通责任编辑:郭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