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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不可赦 莫让酒驾碾碎我们的幸福

来源: 长城网  
2021-04-21 17: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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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讯 2011年5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八)》开始实施,正式将醉酒驾驶纳入刑法范围。根据规定,当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且小于80mg/100mL时,发生的驾驶行为被称为“饮酒驾驶”,即酒驾;而当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时发生了驾驶行为,则构成“醉酒驾驶”,即醉驾。

  “醉驾入刑”十年来,“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经逐渐成为大家的共识,但是仍有个别驾驶员报着侥幸心理,把高速公路当成“法外乐园”,不惜铤而走险酒驾醉驾上路,却没想到被高速交警抓了个正着,为此我们选取了一些“醉驾入刑”的案例,希望能够警醒更多的交通参与者,自觉抵制酒驾醉驾,牢记“醉”不可赦,莫让酒驾碾碎我们的幸福。

  案例一:身侧车流呼啸,他却倒头睡大觉

  2021年4月4日凌晨1时20分许,河北高速交警沧州支队任丘大队民警巡逻至大广高速广州方向1416公里处,发现一辆白色小型轿车停在应急车道,旁边车流呼啸而过,随时有可能发生危险。民警立即停车上前查看情况,当民警靠近驾驶室时发现,驾驶室车窗打开,浓烈的酒气扑面而来,而驾驶员正倒头酣睡,民警叫了多次驾驶员才缓缓睁开眼睛。

  经对该车驾驶员齐某现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207mg/100mL。在随后进行的抽血检测中,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23.76ml/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面对检测结果,齐某对自己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事实供认不讳并深感愧疚。

  据齐某所述,当天晚上他和朋友在一起吃饭,喝了半斤白酒后独自一人驾车从北京上高速回家,行驶至河北任丘段时困意袭来,便将车辆停靠在应急车道上睡觉,直到被民警发现。

  高速交警任丘大队民警依法对其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的处罚,并以危险驾驶罪立案侦察,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案例二:醉驾以后才想起有孩子

  2021年2月26日21时,河北高速交警张家口支队宣化大队民警在对车牌为京ND5399的小型客车进行检查时,闻到车内有明显的酒味,在对驾驶人宋某云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时显示已超过8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经了解,驾驶员宋某云于当日中午11时,在朋友家聚餐,期间饮了三杯白酒,差不多4两左右。17时许和朋友驾车前往张家口探望住院病人,车上3人均已饮酒。在随后进行的抽血检测中,宋某云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5.68mg/100ml。面对检查结果,宋某云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求交警网开一面,反复提及“家中还有孩子...”。

  2021年3月4日,宣化区公安局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2021年3月5日犯罪嫌疑人宋某云被依法取保候审,近期准备移送宣化区检察院起诉。

  案例三:醉驾闯卡还带着妻儿

  无独有偶,2021年2月26日22时,河北高速交警秦皇岛支队昌黎大队民警在对一辆车牌号为冀冀CSK535的小型车辆进行检查时,驾驶人非但不配合接受酒精检测,还加速闯卡逃跑。根据车辆行驶路线,民警最终在高速公路附近村庄内将该车查获。

  经检查,车内为一家三口,驾驶人王某及其妻子和未成年的儿子,案发时驾驶人王某因驾驶车辆前饮酒,为逃避交警检查便强行闯卡。经对王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显示王某血液酒精含量150mg/100ml,在随后进行的抽血检测中,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5.4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辆。

  更让民警想不明白的是,王某的妻子取得了驾驶证并且没有饮酒,却因为没有随身携带驾驶证而让饮酒的丈夫驾车回家。

  2021年3月4日昌黎县公安局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王某立案侦查,2021年3月6日犯罪嫌疑人王某被依法取保候审,近期准备移送昌黎县人民检察院起诉。

关键词:河北,交通,高速交警,酒驾责任编辑:郭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