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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 邯郸交巡警查处酒驾行动 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来源: 长城网  
2022-02-07 15: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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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通讯员 苗文金)为全力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深入开展,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春节期间,邯郸市交巡警支队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突出路面管控,形成强大震慑,为群众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醉驾男子遇警弃车逃跑 狂奔虽远却输给民警

  一名男子醉酒驾车遇到邯郸市交巡警支队民警治理酒驾,下车撒腿便逃,反而心存侥幸,民警与其展开“百米赛跑”,狂奔数米后终将其控制。

  2月4日晚21时许,邯郸市交巡警支队涉县大队民警在龙南路与迎宾街交叉口处开展例行检查,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黑色小轿车突然在临近检查点时靠边停车。当执勤人员走上前,驾驶人立即下车撒腿就跑。执勤人员与其展开“百米赛跑”,狂奔数米后终将其控制,对方欲凭借酒力企图挣脱,三名警力合力将其锁控,才善罢甘休。

  民警对驾驶人马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时,对方不予配合。民警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结果显示马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145.26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于马某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约束至酒醒,给予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目前案件正在做进一步处理。

  同一地点,10分钟连查两起酒驾

  2月4日,两名驾驶人喝酒后驾驶车辆,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被邯郸市交巡警支队丛台三大队民警查获。

  当晚21时53分,丛台三大队民警在中华北大街路段开展统一行动。一辆黑色轿车突然停车准备调头,异常的动作引起执勤民警的注意,民警快速上去将驾驶人控制。此时驾驶人宋某脸色异常,满身酒气,在与现场民警对话时已吐字不清,民警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3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无独有偶,22时05分许,民警在对一辆冀D号牌摩托车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张某身上散发着酒气,民警现场对其进行呼气试酒精检查,结果显示张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4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宋某和张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邯郸市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人,“酒驾、醉驾”是警戒线,“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铁律,请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关键词:河北,交通,交警责任编辑:郭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