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通讯员 苗文金 温消消)日前,邯郸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丛台一大队民警在同一地点仅一小时内查获两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8月5日8时23分,邯郸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丛台一大队民警在中华大街与青兰高速口北150米开展各类交通违法治理时,一辆白色车牌为冀DY***9小型汽车行驶至检测点,民警使用快速酒精检测仪对男子进行酒精检测,检测到男子体内含有酒精,遂让男子靠边接受进一步检测。
经询问得知,男子昨晚喝了大约三瓶啤酒。随后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男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2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无独有偶,当日9时16分,一辆棕色小型汽车行驶至检测点,民警快速对驾驶人进行酒精检测,显示男子体内含有酒精。男子停靠下车后,一直强调自己是昨晚饮的酒,潜意识中里认为,隔夜酒不在治理范畴内。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对方隔夜酒同样是酒驾交通违法行为,遂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驾驶人血液内酒精含量为4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分别对两名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分别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一次记12分、暂扣半年的处罚。邯郸交巡警温馨提示: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率是有限度的,一般每小时仅能代谢少于等于10克酒精。但由于个体在年龄、体质、解酒能力等方面存在差异,对于酒后隔多久开车才不会被测出酒驾这一问题,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答案。“睡醒”不等于“酒醒”,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人,第二天要驾车出行的前一晚最好不要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