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磊,男,37岁,中共党员,沧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
沧州市十佳执法标兵,十大新闻人物。 2010年被评为“全省十佳执法标兵”,2011年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警察,省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两次获嘉奖、四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评委会给石磊的颁奖词是:他在城市繁华路口站立十几年,把岗亭站成了那座城市的一道风景,把自己站成了百姓心中的“城市名片”。他不但能坚守平凡,还能在平凡中创造非凡。在他身上,凝结着人民警察忠诚、为民的高尚品质,更洋溢着当代交警善学多思、探索创新的时代风采!
石磊认为:好事不分大小,让每个民警都去做好事,形成做好事的一个群体,让群众深切感受到,人民警察热情服务的身影时刻在身边出现,才能得到群众的认可。经过多次调研、总结,他在中队推行“早三课”、“四必询”、“五必访”、“六联系”工作法。通过这一工作法,培养和树立民警良好的执法形象和执法为民的理念。解除民警思想包袱,稳定队伍情绪,激励创先争优。同时,积极咨询和征求各界意见、建议,改正不足,谋求上进。通过走访沟通,把交管工作由一家事变成百家事,由交警管变为群众管,真正演变为一项社会工程。
正在执勤
慰问事故受害者
石磊总是从方便百姓出行的角度考虑问题,为了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及时进行纠正、提醒驾驶员立即改正,从而减少因查扣车辆造成的交通拥堵。他结合实际修改、拟定了手语指挥手势,在高峰时段提醒驾驶员系好安全带,不要接打手机等。
2010年8月,沧州市首个以他名字命名的“石磊文明执法示范岗”正式设立。在他的带领下,执勤民警以群众的评判为标准,不断改进和创新工作方法,树立了公安交警“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