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10月31日讯(记者郭洪杰)近日,河北高速交警磁县大队民警在京港澳高速冀豫界收费站检查时,查获一起大货车驾驶员边开车边喝酒的违法行为,驾驶员以所喝酒为药酒为名为自己解脱,最终抽血检验结果是79.4mg/100ml,民警依法以酒后驾驶营运货车对驾驶员处以罚款5000元、记12分、拘留15天的处罚。
10月26日下午3时许,磁县高速交警在京港澳高速冀豫界收费站开展查处大型货车违法占道、疲劳驾驶违法行为时,在检查一辆车牌号为鄂AHH**的大货车时,闻见该车厢内充满浓烈的酒味。磁县高速民警赵鑫告诉记者,他在上车检查时,闻见驾驶室内充满了酒气,并且在副驾驶有一包啤酒,并且还有一瓶白酒,在放水杯位置有一个塑料瓶,是红色液体。询问司机,他反应比较迟钝、表情木讷, 怀疑司机有醉酒驾驶的嫌疑。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查显示100mg/100ml,该驾驶人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核实,该驾驶人王某某,河北定州人。10月25日下午,独自一个人驾驶大货车拉运商品从湖北回保定。据驾驶人介绍自己有腿疼的毛病,听说喝酒能缓解腿疼,所以从湖北出发后一直是他自己喝着酒、开着车。
随后,高速交警对他进行了抽血检查,最终检验结果是为79.4mg/100ml,当即高速交警将司机移交并进行了行政拘留。
高速交警提醒,酒后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醉驾更是涉嫌犯罪,社会危害性极大。开车勿贪杯,勿心存侥幸,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