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郭洪杰)为贯彻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公安部发布了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以下简称《程序规定》),将于2020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交通违法行为人跨省异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的措施,将于5月1日起在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试点,6月底将在河北省实施哦!
据了解,《程序规定》于2004年5月1日颁布实施,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迫切需要对《程序规定》作出修订,进一步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效能,回应和满足人民群众对规范执法的新期待和新要求,保障交通违法行为异地处理、便利租赁汽车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等改革措施实施,更好地保护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以进一步规范执法、推进便民利民为立足点,《程序规定》重点对6个方面内容作了修改如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