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通讯员 苗文金)12月10日20时48分许,邯郸市交巡警支队武安大队民警在富强路北端附近开展酒驾治理行动,发现一小型白色轿车在设卡点附近停留了许久,遂上前查看。
民警走近前发现,该车周围站有六七人,驾驶人正在往后备箱搬运东西,民警闻到其身上有酒味。
民警询问得知,驾驶人喝了酒。可对方称,只是将车从路的一端移到另一端,打算将剩余的酒水搬到后备箱。民警告知驾驶人其行为已属于酒驾,要求其接受酒精检测。
驾驶人闻讯情绪激动,承认喝了酒,反复强调挪移车辆。面对酒精检测,家人怂恿其不配合,驾驶人以“花式表演”企图逃跑处罚,还夸大其词称,“自己晕血,一旦晕过去,后果不能设想.......”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驾驶人体内含酒精量为127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抽血检测,结果显示驾驶人体内含酒精量为133.6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