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郭洪杰 通讯员苗文金)近日,发生在2019年9月18日的一起电动车闯红灯造成的交通事故,以电动车驾驶人承担主要责任的处罚结果而告终。
骑电动车闯红灯酿事故。长城新媒体记者 郭洪杰 图
据介绍,9月18日13时51分许,在邯郸市丛台路与滏东大街交叉口,东西方向丛台路绿灯亮时,一身穿深色上衣的男孩骑一辆黑色电动车沿滏东大街由北向南行驶,行至半途时,与一辆飞速而来的红色轿车相撞。记者从事故现场监控视频看到,当时电动车被撞出好远,男孩腾空落到红色轿车头上,又摔出大约两三米,非常惊险。
这起交通事故造成一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事故发生后,民警当即赶到现场。从群众口中得知,电动车驾驶人已被救护车送往医院救治。民警还看到,男孩电动车已被撞散,而红色轿车的前车身左侧外壳因外力撞击脱落一大块。
事故民警介绍,受伤男孩姓武,男,13岁,家住丛台区黄梁梦镇人。他在丛台路与滏东大街交叉口等红灯时,发现南北车道暂时无车通过,害怕上学迟到,闯红灯通过,谁知酿成事故。
事故民警告诉记者,武某属于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违反车辆、行人要按交通信号通行的交通规定和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年岁的规定。而驾驶红色轿车的宋某,也违反“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的规定。宋某途经人行横道未曾减速慢行。但武某的违法行为相对于宋某违法行为较严重,根据相关规定,最终认定武某承担主要责任;宋某承担次要责任。
武某无生命危险,一腿骨骨折,目前还在医院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