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通讯员苗文金)一成安籍男子涉嫌醉驾、无证驾驶违法行为,造成交通事故,导致一名女子受伤,邯郸市交巡警支队成安县大队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男子进行立案侦查。
11月8日16时05分许,一辆号牌为冀D****6的银色小型轿车沿曹前线由北向南逆行至馨家园路段时,与一辆白色电动三轮车相撞。成安县大队事故民警闻警而动,赶赴现场勘查,两车有不同程度的损坏。
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岳某说,轿车驾驶人毛某已在附近辛义乡派出所。事故民警赶至派出所,喝醉的毛某既不承认是驾驶人,还出言不逊,脏话连篇,不配合执法。民警决定对毛某进行抽血式酒精检测,而毛某烂醉如泥,摔跤好几次,不能行走。在家属和民警的开导安抚下,毛某才乘坐警车至县医院,仍不配合执法,在民警劝导下,完成抽血式酒精检测,结果体内血液中含酒精量为301.5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民警依法做出处理,毛某却在签字时,将罚单撕扯在地。只得将其带到成安大队约束室。毛某醒酒后,民警询问得知,毛某竟是无证醉后驾驶,当日14时许,他在辛义村某饭店聚餐,喝下约一斤白酒,酒后驾驶冀D8****6奇瑞小型轿车去南于村办事。返回途中与岳某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致使岳某妻子受皮外伤。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于毛某无证驾驶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给予1000元罚款;同时毛某涉嫌醉驾违法行为,被成安县大队依法以涉嫌危险驾驶罪进行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