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通讯员 苗文金 董帅)日前,一男子酒驾被查弃车而逃,被邯郸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执勤民警现场控制,狡辩称“我没喝酒!”酒精检测后,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
1月1日22时30分许,邯郸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机动执勤一大队在中华大街与映秀路口整治酒驾,一辆号牌浙A1**ZD轿车在驶近治理点时突然停在路中央,驾驶人下车迅速绕过车后欲搭乘路过路出租车逃跑,被交巡警当场控制。
驾驶人在呼气式酒精检测时称“我没喝酒”,民警将其带至治理点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7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面对交通违法事实,驾驶人称,自己仅喝了一点啤酒,交巡警现场普法,驾驶人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后悔不已。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都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驾驶证一次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目前案件正在做进一步处理中。